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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一农户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720余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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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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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民警和志愿者重点围绕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菜地以及山区进行地毯式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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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浮镇一农户家中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720余株。

红网时刻常德3月20日讯(通讯员 刘琇文)为做深做细“禁种铲毒”工作,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零发现”的工作目标,3月19日,临澧县禁毒办主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莞杰带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太浮镇政府、太浮镇派出所、县禁毒协会开展了“禁种铲毒“踏查行动。禁毒民警、政府工作人员及禁毒协会成员近百人参与了此次行动。

行动过程中,禁毒民警和志愿者重点围绕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菜地以及山区进行了地毯式踏查,并对各个重点区域进行逐片踏查,全力做到不留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对发现的毒品原植物一律铲除;同时对辖区内群众宣传禁毒知识,讲明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其中,太浮镇陈二社区住户郝某家中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720余株,已被依法刑拘。据悉,这是临澧县2019年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刑拘的第一人。此后,临澧县禁毒委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性开展“禁种铲毒”踏查行动。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临澧公安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已种植的请自行铲除,凡被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种植毒品原植物超过500株,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责任。

另外,根据《湖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10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琇文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3/20/5242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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