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涉案300万,涉及9省,汉寿公安里打掉一“跑分”犯罪团伙刑拘12人

4.jpg

嫌疑人在长春落网。

5.jpg

嫌疑人在合肥落网。

红网时刻新闻2月23日讯(通讯员 杨婵 黄敏 傅功奇)2月22日,常德市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跨9省12市,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12名,成功打掉一“跑分”犯罪团伙。

2023年1月28日,家住龙阳街道的居民张某报警,称其被电信诈骗了173.9万余元。接警后,刑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假冒某商场网站客服,以网站贷款可以减少利息的方式,诱骗受害人转账,声称“资金查验”成功后,钱会原路退回。受害人张某按照犯罪嫌疑人提示,分多次将钱转至指定账户,却迟迟未收到退款短信。直到这时,张某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

办案民警通过对涉案银行卡资金流向进行溯源深挖,迅速锁定了一批将自己银行出租、出借给他人,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的涉案犯罪嫌疑人,随即展开网上追逃工作。为尽快将涉案人员捉拿归案,县公安局多警联动、协同作战,抽调县局精干警力不远万里、四面出击,迅速赶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浙江省、四川省、山西省等地,成功抓获12名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群(女,42岁,山西省晋中市人)、王某明(28岁,男,安徽省巢湖市人)、李文彪(22岁,男,安徽省阜阳市人)、徐银方(59岁,男,浙江省湖州市人)、杜某函(59岁,女,四川省成都市人)、梁某斌(32岁,男,山东省烟台市人)、杨某丽(39岁,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人)、赵某杰(36岁,男,河北省保定市人)、康某华(21岁,男,河南省保定市人)、唐某恒(40岁,男,湖南省永州市人)、王某桂(45岁,男,山东省济宁市人)、崔某儒(54岁,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链接:

“跑分”就是一种“洗钱”行为。有人专门利用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代收款,再转账到指定账户,从中赚取佣金,这种行为被称为“跑分”。

“跑分”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警方提示广大居民,切勿将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更不能为犯罪分子转移违法资金。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婵 黄敏 傅功奇

编辑:黄刚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646746/67/1235715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