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香烟。
红网时刻新闻2月22日(通讯员 杨婵 黄敏 傅功奇)无任何合法手续,却想着贩卖香烟从中牟利。殊不知,无证运输和贩卖香烟也是涉嫌犯罪!2月21日,常德市汉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深挖布控,成功破获一起案值近百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打掉了一条由湘西州输入长沙、株洲等地的物流渠道,有效净化了烟草流通秩序和经营环境。
“近期有一伙外地男子,无证购买各种香烟后,转运到长沙、株洲等地非法牟利,每次都走长张高速,途径我县太子庙收费站。”2022年10月15日,汉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烟草专卖局线索,双方启动协作机制,分工走访调查取证。同年10月17日晚,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途径长张高速太子庙段时,被办案民警和烟草专卖局稽查执法人员现场人赃并获,查获和天下、芙蓉王、利群等16个品牌654条香烟,涉案金额12余万元。
查获的香烟。
经查,该男子名叫王某平,是湘西州古丈县人。其伙同吴某华长期在古丈县各乡镇的社区和村居低价“收烟”,再转卖到长沙、株洲等地赚差价牟利。
办案民警南下长沙、株洲,北上湘西州古丈县等地,耗时半个月,走访调查涉案人员50余名,为侦查破案打下坚实基础。
2月1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华(男,50岁,湘西州古丈县人)、王某平(男,37岁,湘西州古丈县人)先后到案,对其无证异地转销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0日,办案民警赶赴长沙,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锋(男,49岁,宁乡市人)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华、王某平、刘某锋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售卖烟草制品实行专卖许可制度,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仍售卖烟草的,涉嫌非法经营。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证经营烟草,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婵 黄敏 傅功奇
编辑: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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