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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男子因一语不合打伤人被判刑

  红网常德站6月6日讯(通讯员 吕涛)男子与人见面寒暄,因一语不合,竟然将女子打伤。经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5年3月13日晚,王某在汉寿县一烧烤摊吃宵夜时,恰逢朋友李某驾车经过,王某忙上前与李某打招呼。见彭某坐在李某车上,王某遂调侃道:“旁边坐的是哪位美女?”彭某认为王某是说自己调戏,便回了一句:“坐的是你叔叔。”王某觉得自己受了侮辱,心中顿生不快,一把扯住彭某的衣服将其强行拉拽下了车,随即对彭某一阵拳打脚踢。被人劝开后,王某仍觉得不解气,又一路尾随至彭某家门口,再次殴打彭某,导致彭某肋骨骨折,腰椎横突骨折。经鉴定,彭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彭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50000元,取得彭某的谅解。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红网常德站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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