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9日讯 (通讯员 曾荣华 吕文伟 王钢 ) 男子曾因犯罪被判刑罚,刑满释放后又帮助他人实施盗窃,再次触法获刑。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管某曾因犯数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满释放后仍法律意识单薄,因受邀“帮忙”再次触法。 2017年1月中旬,朋友柳某(已判刑)告诉管某,张某因为涉嫌犯罪被关进了看守所,其家中留有一些准备过年的腊货,自己腿脚不灵便,邀管某一同前去盗窃腊货。当日晚5时许,柳某和管某翻窗进入张某租房内,将张某家中的腊鱼腊肉等价值人民币1109元的物品盗走。事后,柳某欲分给管某一半赃物,管某予以拒绝。 到案后,管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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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荣华 吕文伟 王钢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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