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3月15日讯 (通讯员 王钢 )因琐事与邻居发生纠纷后,男子为泄愤竟将女邻居打伤。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孙某管制一年。
2015年8月16日上午8时许,孙某因自家修建排水沟与女邻居陈某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孙某动手将陈家几根竹子扯断。陈某见状,便冲过来与孙某夫妻扭打在一起,被人拉开后双方各自回家。
因觉得自己吃了亏,孙某又跑到陈某家中索要赔偿,二人再次发生扭打。打斗过程中,孙某朝陈某脸上猛砸一拳,正好打在陈某鼻子上。陈某当即捂住鼻子蹲在地上。后经过鉴定,陈某双侧鼻骨骨折,其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其犯罪行为,并赔偿被害人损失23800元,取得其谅解。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王钢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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