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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临澧一男子办厂缺资金 伪造证件骗贷获刑一年

  红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经营缺乏资金,男子便伪造证件办抵押贷款,无力还债就玩失踪。1月28日,湖南临澧法院公开宣判一骗取贷款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0年5月,临澧县官亭乡男子方某租用临澧县某小学的场地开办彩印厂。因缺少流动资金,方某欲向临澧县某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70万元。由于其名下无相对应价值的抵押物,方某遂伪造了房屋买卖合同,证实临澧县官某小学的房屋已出售给他,后又伪造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结婚证、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系列虚假证件和资料。2010年5月28日,方某持伪造的证件和资料,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以其彩印厂内的设备和厂房为抵押,贷款70万元,期限为两年。同年6月2日,该金融机构将70万元贷款转给方某,方某将一部分贷款用于归还欠款,余款用于彩印厂运营。

  此后,方某开办的彩印厂因经营不善,于2012年倒闭。方某在无力归还贷款的情况下,未经抵押权人许可,将彩印厂的设备私自转卖给他人后外逃,并改变联系方式,以躲避金融机构的催款。至2013年3月18日,方某尚欠金融机构本息826247.35元。

  归案后,方某对自己伪造证件骗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事实供认不讳。临澧法院根据方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易继华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6/0201/102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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