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 (记者 鲁融冰 通讯员 欧明松)一酒楼老板长期为某市直单位提供接待费假账发票,东窗事发后竟烧掉会计账目以毁灭证据,通过近一个月的侦查,武陵警方最终锁定其犯罪行为,7月17日,严某因涉嫌销毁会计凭证罪被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今年6月19日,在鼎城区武陵镇开酒楼的39岁男子严某,因涉嫌为某市直单位提供接待费假账发票被市纪委调查。然而在工作人员取证过程中,他拒不配合,并有销毁会计凭证的犯罪嫌疑。据此,市纪委依法向警方移送严某涉嫌销毁会计凭证的犯罪材料。
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成立专案组查实,6月19日,市纪委调查时,严某拒不交出账目并称无账可查。为了毁灭证据抗拒调查,3天之后,严某指派专人,将酒楼从2011年7月开业至2013年度的全部会计账目在鼎城区郭家铺镇烧毁。最终,武陵警方还是通过电子物证、某市直单位的报账凭证、证人证言、税务资料和焚烧现场物证提取等证据,锁定了严某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账目保存有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严某拒不配合调查甚至故意销毁账目,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同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鉴于武陵警方查明严某的犯罪事实,7月17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严某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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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融冰 欧明松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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