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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国有企业行使收益权

  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记者 王敏 通讯员 李国清 彭志宏)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4月24日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201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情况,标志着我市迈出了国有资本出资人行使收益权的第一步。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试编了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旨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纳入今年试编范围的有常德财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德欣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市建筑勘测设计院、常德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一级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此次试编遵循“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今年试编对市级国有独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以净利润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年初未弥补亏损为基数,按15%的比例确定上缴额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得的当年国有股权(股份)投资收益全额上缴。按照省里要求,今后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到2020年上缴比例提高到30%。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敏 通讯员 李国清 彭志宏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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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4/0507/119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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