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3月11日讯(通讯员 陈佳茹 尹志)“依据有关规定,现对你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你可以随时向值班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近日,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代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同的是,此次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情况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了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
“考虑到你没有聘请辩护人,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已经提前通知值班律师到场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该案承办人副检察长黄琳耐心细致地向其告知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随后,承办人将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处理意见进行细致说明,并就这三方面充分听取了代某及值班律师的意见。
“我自愿认罪认罚,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通过释法说理,代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及拟作出的决定均无异议,当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后,检察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人确认无误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统一封存留档,交由承办人妥善保管、合法使用,案件办结后由承办人随案归档。
自去年12月高检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同录设备,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地落实。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同录工作,让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陈佳茹 尹志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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