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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姐姐冒用妹妹身份14年 细心女警当场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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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接受警方询问。

红网时刻常德4月30日讯(通讯员 左强 徐灏)4月29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芦山派出所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的违法行为。一名60后女子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业务时,被细心的户籍民警杨旗英当场发现,该女子的身份早已被其亲姐姐冒用十余年。

当天上午,杨某芳(51岁,武陵区芦荻山乡人)和其丈夫来到芦山派出所,打算办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户籍民警杨旗英在查询她的人口信息时,发现其人口图像上的两张图像与杨某芳本人不符,杨旗英便拒绝为其扫描照片,并告知身份证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但杨某芳坚持称是她本人,丈夫还可为其作证。经过再次仔细核查,系统中两次录入的照片与杨某芳确实存在较大差异,杨旗英觉得有些蹊跷,便把她带进询问室作进一步询问。

在询问室,杨某芳无法辩解,遂交代了全部事实。原来,早在2005年,杨某芳的身份就被亲姐姐杨某芬(53岁,鼎城区牛鼻滩人)冒用。当年,姐姐杨某芬因外出务工,觉得妹妹年龄小,进厂有优势,便冒用妹妹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代身份证。2008年再次冒用办理了二代身份证,且一直使用至今。如今,十多年没使用身份证的妹妹杨某芳发现,没有身份证给她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才来到芦山派出所办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但殊不知,姐姐冒用她的身份证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姐姐的是法律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杨某芬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左强 徐灏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4/30/5402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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