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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消防通报6起消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常德8月30日讯(通讯员 王颂扬)8月份,常德消防支队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8月16日至29日全市共检查单位2854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566处,临时查封场所69家,责令“三停”单位37家,拘留20人,罚款71.8万元。8月29日,市消防支队将消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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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好润佳商业有限公司查封现场。

津市市好润佳商业有限公司四楼仓库(1200平方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津市市消防大队对该单位四楼仓库整体予以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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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天街工程施工现场。

湖南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莲花天街工程1#楼施工安全防护网未采用阻燃性安全防护网,未按要求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设施,经开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单位对防护网进行更换,按规范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并依法给予罚款三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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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维多利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

石门县维多利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故障;部分场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四楼宾馆部分占用疏散通道,石门消防大队依法将该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报县政府挂牌督办,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大队对该单位给予罚款一万五千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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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汉寿商会鑫城项目现场。

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开源汉寿商会鑫城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汉寿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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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力体美健身俱乐部。

鼎城区力体美健身俱乐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鼎城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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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戴维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常德市戴维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顶棚与墙面大量采用木质材料、地面采用可燃塑料施工,武陵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单位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五万元。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王颂扬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8/08/30/449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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