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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启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试点

红网时刻新闻常德6月3日讯(通讯员 余梓林)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居民购房能力,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澧县管理部5月31日组织召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试点启动会,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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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风险防控等作了详细介绍,解读了《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试行)的通知》,并就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审批程序等进行现场解答。

据了解,该政策试点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实施范围为澧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澧县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资金压力,缴存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原需由职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然后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提取业务,现变为职工仅凭购房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预审单》,其中,现房还需提供契税发票,即可预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期房须为监管账户)作为购房首付款。

试点期间,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澧县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业务流程,防范资金风险,为该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余梓林

编辑:李彩虹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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