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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汉寿一男子被行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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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新闻1月13日讯(通讯员 杨婵 黄敏 傅功奇)2023年1月10日,常德市汉寿县蒋家嘴镇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因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汉寿县公安局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这是今年来,汉寿县首次因社区矫正对象不服从监管规定,被依法采取行政拘留的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25日,周某(男,30岁,汉寿县蒋家嘴镇人)因犯开设赌场罪被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告缓刑转入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后,其无视法律,在缓刑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违规离开,其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法的规定,汉寿县司法局向汉寿县公安局提出了对周某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建议。

2023年1月10日,汉寿县公安局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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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应当充分珍惜在大墙外的“自由之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若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将会面临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的处罚。

此次,汉寿县公安局对社区矫正对象周某的治安处罚,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区矫正制度的严肃性,不仅惩罚教育了其本人,同时也向正在接受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婵 黄敏 傅功奇

编辑:黄刚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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