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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相继财物被盗 原是员工监守自盗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杨婵 黄敏 傅功奇 报道

自开展“两打”“两保”专项行动以来,常德汉寿公安聚焦损害企业利益、阻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出重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汉寿县公安局先后破获2起涉企盗窃案,抓获涉案人员5名,全力护航企业发展。

盗窃基站电瓶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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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铁塔公司负责人来到汉寿县公安局汪湖派出所送锦旗。

“真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辛苦办案,我都不知道是内部人在监守自盗”。2023年1月11日,常德铁塔公司负责人来到汉寿县公安局岩汪湖派出所,将一面印有“扬警威破案神速,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大红锦旗送到所长黄荣的手中,表达由衷的感谢之情。

1月2日,该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位于岩汪湖镇雷神庵村的一处通讯基站铁塔内的备用电瓶被盗,损失上万元。接到报警后,岩汪湖派出所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其落脚地点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收网行动,将其抓捕归案。同时,岩汪湖派出所教导员刘盛群带队,辗转汨罗多地,将被盗基站电池成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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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现场。

经审讯,匡某如实供述了从2022年12月以来,先后四次利用工作便利,在毛家滩乡、太子庙镇、县城芙蓉世纪城小区、岩汪湖镇等地巡检基站时见财起意,盗窃基站备用电瓶共56块,非法获利8135元。民警还根据掌握的线索将销赃的刘某华一并抓获。

据调查,匡某实为某通讯科技公司员工,主要负责汉寿境内各个通讯基站电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因这些通讯基站铁塔建设的位置相对偏僻,附近没有居民生活也没有安装监控视频,并且铁塔公司工作人员经常一个月或是半年才对这些通讯基站铁塔进行巡检,给了匡某可乘之机。于是,他在进行日常维护时将基站的备用电瓶盗出,并以废品价格转卖给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刘某华在明知匡某是贩卖赃物的情况下仍然收购,并多次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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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从汨罗废品收购站的仓库中寻找失窃电瓶。

目前,犯罪嫌疑人匡某(男,34岁,汉寿县军山铺镇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男,62岁,汉寿县龙阳街道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工地钢筋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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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涉案财物。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只想发财,不想努力工作。无独有偶,湖南某桥建设有限公司也发生了工人监守自盗的情况。

2023年1月5日,汉寿县公安局株木山派出所接到湖南某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负责的长益常高速复线汉寿段6标施工工地上,出现了钢筋被盗的情况。

办案民警结合工地负责人提供的线索,通过对案发工地进行细致勘验和走访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对象为该工地工人何某、蒋某平、杨某忠等3人,并第一时间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何某等3人对盗窃工地建材钢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调查,去年12月中旬,何某等3人在工作时发现,工地上有许多用于修路使用的钢筋随意堆放在路边,并且无人看管。利欲熏心的何某等3人盘算着利用工作之便,盗窃钢筋卖到收购站牟利。为了顺利“销赃”,3人还谎称这些钢筋都是修高速路后被切下来的废钢筋,公司交由他们代为处置。第一次作案尝到了甜头后,何某等3人胆子变得越来越大,盗窃钢筋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直到东窗事发,从12月中旬至1月初共作案6次,盗窃钢筋14910斤,非法获利20268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男,30岁,长沙县黄花镇人)、杨某忠(男,31岁,贵州省剑河县人)、蒋某平(男,39岁,益阳市赫山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婵 黄敏 傅功奇

编辑: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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