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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助学”正接受困难学子申报 17年助学近50万人

  红网长沙8月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 通讯员 曾颖)资助一个学生,温暖一个家庭,播种一个希望。2017年湖南省总工会“金秋助学”目前已启动申报程序,有需要的困难职工家庭可以申报,有资助意愿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也可以前来资助。具体政策情况,可以到所在各市州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详细了解。

  17年助学近50万学子

  2000年—2016年,全省工会系统“金秋助学”已走过17年。仅2005-2016年间,全省工会自投和筹集助学资金8.25亿元,累计受惠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498628人。

  据湖南省总工会介绍,全省各级工会筹集的助学资金主要有三大来源,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包含企业行政划拨给企业工会的助学资金);二是通过捐资助学等方式向社会各界或者个人募集的助学资金;三是各级工会投入的助学资金。

  资助对象条件

  “金秋助学对象是已建档立卡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那么什么样的职工是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界定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困难职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四是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困难农民工应符合上述说的第一条至第四条所规定条件之一并且已经加入工会组织的。

  申报流程

  困难职工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地基层工会初步审核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到本地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即可办理申请助学手续。

  申报材料

  困难职工申请办理“金秋助学”须出示和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必须加盖单位工会章);

  2、《困难职工档案表》;

  3、困难职工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困难职工低收入证明:

  (1)低保职工:需提供当年低保证复印件;

  (2)低保边缘职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以内)的职工。需提供本人低收入证明(工资存折、工资条复印件,单位劳资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等);

  (3)家庭成员患大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今年住院结算单;

  (4)受灾或意外:需提供受灾或遭受意外的证明;

  注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作为困难职工建档对象:

  1、拥有豪华别墅或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企业等其他经济实体,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子女进入高收费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4、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或拥有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曾颖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98/2017/0804/90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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