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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告

  1月5日5时起,市城区AQI指数已降至200以下并持续12小时。依据《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政办函﹝2014﹞84号),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月5日17 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终止重污染天气IV级应急响应。

  常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7年1月5日

来源:红网常德站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9/2017/0106/95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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