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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男子收取货款自己用 虚构事实骗公司被抓

  红网时刻常德6月11日讯(通讯员 孙华 侯亚南 王钢 )业务销售员收取货款后据为己有,并编造谎言欺骗公司财务人员。经常德市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6年12月,某公司业务员袁某将公司价值13万余元的产品销售给了某单位。当年年底,购货单位分多次将货款付给了袁某。袁某却对公司谎称尚未收到货款,并将货款用于个人花销。公司领导要求袁骁前去购货单位讨要货款,担心事情败露的袁某为了隐瞒自己已收到货款的事实,便请人私刻了购货单位印章,出具虚假证明欺骗公司,隐瞒自己已收到货款事实。

  2017年6月, 袁某所在公司财务人员前去购货单位讨要欠款时, 袁某编造的谎言当即被揭穿。经侦查,2017年1月至6月期间,袁某采取相同的手段共侵占公司货款人民币302818元。到案后,袁某如实交代其侵占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孙华 侯亚南 王钢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7/2018/0610/82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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