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5月18日讯(通讯员 曾润瑶)“真的感谢张法官、感谢程法官助理,特意中午为我的案子加班,一天就让我把750多万元领到了,感激不尽!”当事人翌日来到执行局办公室将感谢信递交给该案的承办法官。
自2017年12月底“执行案款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以来,汉寿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推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机制的要求,积极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合作。“一案一账户”系统开通后,每件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送达时便产生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该案件案款的收、付全部通过这个账号进行,这样案款的收、付数目和时间一目了然。申请人只需要到法院签一份收款信息确认书,不用在银行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也不用长时间等待,执行款一旦到位,立即转入当事人账户。截至2018年5月3日,通过系统平台已收取发放案款金额共计800万余元。
“这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还提高了执行效率,达到了省时、省力、省心的效果,切实、有效、快速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汉寿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陈彬介绍说。
下一步,汉寿县人民法院以信息化为抓手,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充分利用“一人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全程留痕、动态监管。该过程安全、便捷、高效,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的效果,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赢得宝贵时间。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曾润瑶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