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把天平立在百姓门前

  ——鼎城区人民法院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纪实

  近年来,鼎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治鼎城”建设总体部署,当好法治建设排头兵,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把法律送到全区88万人民心中,让百姓相信法律、明白法律、理解法律,营造出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让百姓相信法律 心里舒坦

  “以后有问题,还是要找法院!”日前,西洞庭管理区的两位南瓜种植户蔡某、丁某满怀感激地接过法官送到手上的7万元赔偿款,感慨地说。

  原来,蔡某、丁某为南瓜除草购买农药时“遭遇”了假农药,除草效果差,导致南瓜减产。二人了解到黑山咀分销商销售的这批农药质检不合格,于是立即向工商局、农业局反映,农业局执法大队对农药进行鉴定后认定不合格。

  二人多次要求赔偿损失,但因农药生产商井田公司不愿赔偿也不参与协调导致索赔未果,二人无奈之下便向市政府上访。

  案件所在蒿子港法庭了解此事后,庭长当即找到二人,主动向其表示此事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人半信半疑,庭长说:“你们要相信法律,一定能妥善解决,还你们一个公道!”

  经请示,蒿子港法庭简化立案手续,减免了案件所有费用。通过几次开庭,最后判决被告赔偿损失7万余元。后被告上诉,市中院依法驳回并维持了原判。

  让百姓明白法律 心里亮堂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打造“便民法庭”,鼎城法院的7个法庭坚持巡回审理方式,把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遇到急案,或因生活贫困、身体残障等原因不能到庭诉讼的,则上门服务。这样不仅给当事人带去了方便,重要的是让老百姓受到了法制教育,心里亮堂,倍感温暖。

  今年5月的一天,中河口镇司法所里里外外围满了乡里乡亲,原来是蒿子港法庭将一起种植养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这里。这起案件的原告是鼎城区中河口镇的7位养鱼专业户,因饲养鱼的回收与常德市某公司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案件在当地反响较大,因原告一方居住地分散,为方便7位原告诉讼,也为给附近村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旁听条件,法庭把庭审地点定在了中河口镇司法所。

  “我们当时签了订购合同的,现在我们不能对鱼进行处置,你们又一次性收购不了,池塘的鱼密集度越来越高,鱼生长的速度就慢呀!”

  从庄重、肃静的法庭到专门调解农民纠纷的乡镇司法所,巡回办案的方式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距离,这个庭开得气氛和谐而又有序。经过几轮举证、质证,最后,双方终于有所让步,并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最终该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顺利履行完毕。

  无独有偶,李某某诉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由于李某某骑摩托车摔伤骨折,行动不便,于是法官多次上门“服务”,最终为他多争取了3.3万元赔偿款。

  让百姓理解法律 心里踏实

  法官们知道,老百姓最怕的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履行、执行不到位。为了让老百姓心里踏实,法官们注重从源头做起,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拿到钱”。

  2010年初,常德芙蓉王卷烟厂烤烟基地征地期间,征地公告发出后,当地部分村民为了得到更多补偿费,非法在被征收的土地突击建房、种树,侵占非法利益,出现了村民与企业之间的纠纷,部分村民告上了法院。

  为了消除群众的抵触思想,灌溪法庭印制了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手册,送到被征地村民手中,同时法庭法官民警多次走村串户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补偿政策,说服了违规占地的群众,消除了他们的错误认识与抵触情绪,并让群众在更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合理的补偿,拿到了钱款。

  灌溪法庭的这些做法也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赞赏,“我们这里既是工业区又是个农业区,法庭在这里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几年来从未出现过群体性事件。维护了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灌溪镇党委书记涂华军称赞说。(红网综合 常德日报记者 武大为 通讯员 赵敏 付勋艳)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武大为 通讯员 赵敏 付勋艳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7/2013/1203/124894.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