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E”照开小车石门一车主处罚款并拘留

  红网时刻常德5月29日讯(通讯员 何浩 覃青云) 5月24日,李某持“E”类驾照驾驶未年检的小型汽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处。

  当日,石门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夹山镇邵福寺村开展路检路查行动,15时56分许,执勤民警发现号牌湘H0T***小型汽车行驶状态明显异常,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神情紧张,并主动称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随后,民警通过技术查询,发现驾驶人李某仅取得“E”类驾驶资格,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同时,经进一步核查得知,李某所驾驶的湘H0T***小型汽车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何浩 覃青云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8/0529/82434.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