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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流浪汉偷吃水果被打致死 打人男子获刑十年

  红网澧县3月30日讯(通讯员 谭春林 陈悦)湖南澧县男子皮某为教训一流浪汉,持续殴打致其伤重死亡。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9日,澧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皮某有期徒刑十年。

  妇女姚某在澧县城里卖水果。2015年9月5日0时20分许,流浪汉朱某来到其水果摊位前,在未经姚某同意的情况下,拿起水果就吃,姚某和朱某因此产生争执,继而推攘起来。姚某儿子皮某见母亲受到朱某的骚扰,立即脱下自己的皮鞋殴打朱某,将朱某打倒在地,导致其头部撞击地面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朱某系颅脑损伤死亡。

  司法机关认为,被告人皮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皮某应当预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被害人伤害的后果,但仍持续殴打被害人,放任伤害后果的发生,致被害人倒地颅脑损伤后死亡,其行为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系间接故意。被害人朱某有过错在先,且被告人皮某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朱某近亲属。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春林 陈悦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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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6/0331/10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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