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寿两男子滥伐杉木林 无证砍伐判罚金

  红网常德站2月4日讯(通讯员 王钢) 男子合伙购买杉木林后,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即将林木砍伐,因触犯刑法被判罚金。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周某罚金四千元。

  2015年3月,刘某和周某合伙以24500元的价格,购买了汉寿县蒋家嘴镇农民刘某某等四人承包山林中的杉树林。刘某和周某认为杉树林是自己所有,根本未想到要去林业部门办理采伐手续,偷偷将购买杉树全部砍伐。后经林业部门鉴定,二人所砍伐林木蓄积为48.4立方米。

  案发后,刘某和周某先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滥伐林木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王钢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6/0202/10232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