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花燃放现场
红网常德站12月8日讯(通讯员 欧明松 沙伟)12月5日,常德武陵公安分局城管大队成功抓获两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李某、张某,目前该二人均被予以行政处罚。
5日10时许,李某伙同张某在常德市武陵区火车站汽车城某汽车4S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三十余筒、鞭炮二十余挂,燃放时间长达二十余分钟,严重影响了周围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区城管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仍然继续燃放,分局城管执法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将违法嫌疑人李某和张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审查,李某、张某对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给予张某行政罚款处罚。武陵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者,请及时拨打 110举报电话。根据相关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欧明松 沙伟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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