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通讯员 高岚)1月23日,津市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终将被执行人所转移的存款予以追回。
日前,津市法院干警来到中国农业银行津市市支行对津市某建筑公司的执行款项予以查询冻结,发现该公司账户上有200万元的存款,而本次的执行款项仅有40多万元,正要对存款进行冻结时,银行系统却出现故障,电脑暂时无法运行,冻结工作只能在次日进行。但当第二天准备冻结时,居然发现该账户上只剩下3000多元余款。面对这种情形,法官分析,可能是被执行人得知法院采取措施后迅速转移了存款。于是,干警们果断决定顺着转款的线索来查找。之后,通过该公司的3笔款项转移记录分析,所有款项均转至同在该行开户的另一公司账户下。为了确认两公司的法律关系,干警马不停蹄地来到工商部门查询,结果显示另一公司为被执行公司的分支机构。
在存款成功冻结以后,该公司负责人很快来到法院说情,法官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了转移资产妨害诉讼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高岚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