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 (通讯员 帅云)为获取毒资,一男子竟将魔掌伸向昔日的好战友。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杨某,安乡县深柳镇人,曾因犯抢劫罪于2002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9月被判处管制2年;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3月28日,杨某为获取毒资,向战友张某谎称购买烟和槟榔,借得其电动自行车一辆。杨某出门便并将电动车销给了别人,获得赃款500元。经鉴定,该电动自行车价值5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杨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帅云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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