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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铁规“抱死”公车私用车轮

  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记者 谭明 通讯员 刘敬平)近日,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出台“五项”铁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防“车轮腐败”。

  规定要求,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必须要落实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包括用车时间、人员、事由、地点等内容。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确因公务需要、值班、执法检查使用车辆或维修保养的,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书面签批,并登记备案。不准假借值班、执法执勤名义公车私用。不准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同时,规定还要求,不准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观光、祭扫、个人迎来送往等非公务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因私,一律不得违规驾驶公车。执纪执法部门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具体规定从严审批。严禁酒后驾车。要落实节假日和双休日公务用车定点入库封存制度,车辆实行定点停放、集中管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准乱停乱放。

  此外,为确保上述规定的落实,规定要求各级各单位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谭明 通讯员 刘敬平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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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4/0507/119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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