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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地名管理办法》出台

  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记者 杨志英 通讯员 杨磊)1月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出台的《常德市地名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实施后,对地名、道路、建筑物等的命名和更名都有规定。

  《办法》要求,地名的命名和更名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地、名相符,以老地名、居民习俗为依据,尊重居民意愿,保持地名历史延续性;以杰出的本土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有影响的历史故事传说为依据命名,增强城市的历史文化厚重感;因行政区划调整、自然变化等原因变更、消失的地名,应当予以变更和注销。此外,《办法》对于涂改、损毁或者擅自设置、移动、遮挡、拆除地名标志的,由设置地名标志的专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杨志英 通讯员 杨磊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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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4/0129/122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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