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班28天遭开除 工资分文未得

  劳动保障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

  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 昨日上午,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18973610736称,自己应聘到市城区某休闲城做洗脚工,没想到工作28天后被公司无故开除,约好的报酬也分文未得。“我应不应该索取自己应得的报酬?我该如何维权?”

  王女士说,去年12月份,她应聘到市城区某大型休闲城做洗脚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方看中她是熟练工,约好的工资是一个月1500元加提成,王女士对此颇感满意。工作没几天,王女士对公司的“军事化”管理很不适应。“工作期间我们不能随便说话,也不能接听电话,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的规定,稍不留意就会被扣工资。坚持了20多天后,我感觉受不了,就跟几个同事闲聊时发泄了几句,结果就被炒了鱿鱼。”令王女士想不通的是,走的时候公司负责人却拒绝付给工资。当王女士拿着合同再次找到该负责人时,对方却将合同撕得粉碎,几名保安将她连拉带拽轰出了大门。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市劳动监察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当事人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无故被开除后公司必须要将当事人工作期间的工资全部付清。“春节将近,又到了讨薪维权的高峰期。如果遭遇了恶意欠薪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市劳动监察支队的投诉维权电话是0736-7817993、7817396,随时欢迎举报投诉。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记者 杨荣国)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杨荣国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4/0108/123615.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