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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员误填汽车信息 7000多元车险“白买”

  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 12月16日,市民欧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称,今年年初在常德中华保险为自己的爱车买了7000多元的保险,但上周才发现因保险人员误填信息,无法续保。该保险公司拒绝了欧先生要求退还全额保险费的要求,只答应退还汽车商业险的10%,欧先生觉得受到不公待遇,同时也担心,这件事是否影响车子以后投保。

  今年年初,欧先生为自己的现代朗动新车购买了商业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7000多元保险,这一年内车子没有“出险”,常德中华保险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做过回访。一晃一年快过去了,欧先生决定到该公司续保,才发现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把汽车车架号中的“B”写成了“8”,行驶证上的“L”写成了“E”。“这一年的保险压根就没买上。”欧先生无奈地说。

  那么,欧先生的保险有没有买到其它车上呢?中华保险常德分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陈浩说,公司已将错误信息更正并把批改单送给了欧先生。“但欧先生要求退还全额保险费不现实,根据湖南车险平台的优惠政策,车子的信息批改后不能享受优惠,我们为弥补工作人员的过失会给予他汽车商业险10%的优惠。这样对欧先生未来购买保险没有影响。”陈浩说。

  16日下午5时30分,欧先生致电记者说,已经收到了常德中华保险公司送来的信息批改单。

  对此,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志龙律师表示:行驶证所记载的车架号码等信息是区分、确定车辆最重要的数据,保险公司录入该数据信息错误,应视为承诺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该汽车保险合同应视为不成立。其次,保险公司是造成该汽车保险合同不成立的过错方,所以,非过错方的投保人欧先生不仅可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所收保费款项,而且还可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兰志龙称,“保险公司仅退还商业险的10%给欧先生是不够的。”他建议双方尽可能地协商解决此事。 (见习记者 何治民 记者 李雪芹)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见习记者 何治民 记者 李雪芹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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