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刑满释放不悔改 入户盗窃再获刑

  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日报 一男子曾因犯盗窃罪、销赃罪被判刑、劳动教养。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再次盗窃被当场抓获,劣迹斑斑被重罚。日前,桃源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处被告人胡元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胡元1978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83年12月,因犯盗窃罪、销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5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2007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8年8月,因盗窃(未遂)被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1年;2010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3年5月的一天,为了实施盗窃,被告人胡元至木塘垸乡某宿舍三楼一住所内,将被害人向玲放在第二间卧室衣架上手提包内的1000元现金盗走。在胡元准备将盗得的钱放进自己口袋时,被走进卧室的向玲发现,向玲立即大叫。同住在一栋宿舍内的郑平、罗定满闻讯赶至现场,将胡元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通讯员 文左龙 饶胜兰)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通讯员 文左龙 饶胜兰

编辑:白玲川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86/2013/1022/126413.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