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日报 近日,在市某医院做收费员的罗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2万余元。武陵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去年1月2日至9月19日,罗某在担任市某医院收费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销毁收费凭证,制作虚假账目的手段,侵吞公款人民币26000元,被其挥霍。破案后罗某已退还赃款人民币5000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罗某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1000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有悔罪表现,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根据被告人罗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宣告缓刑。(通讯员 黄幸高 谭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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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 黄幸高 谭新杰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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