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常德晚报 法院判决:儿子打牌、娱乐欠债,债主天天上门讨账。老母亲不堪其扰,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分家析产。近日,津市法院审结一起七旬老母亲状告儿子的纠纷案,当庭判决原告母亲拥有住所地房屋的所有权;被告儿子拥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房屋装修款1万元。
事情经过:原告李某是一名退休教师,好清静。被告廖某是其独生子,平时深受李某的溺爱。前年李某老伴去世后,廖某逐渐放纵自己,经常出入歌厅、“索馆”。看着廖某不务正业,妻子抛下年幼的女儿外出务工,一直杳无音信。妻子不在家,廖某越发“自由”,十天半月回来一次是常事。而回家的目的只有一个——拿钱或要钱。经过两年多的折腾,家里积蓄消耗得差不多了,廖某便开始借钱玩。慢慢的,家中多了一些“不速之客”讨账,打破了李某的清静生活。思来想去,李某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安静的生活,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儿子分家析产。廖某应诉后表示同意分家,但要求住房归被告。
以案说法:法院认为,该住房系在被告未成年之前由原告夫妇所建,原告对该房屋的兴建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原告现年老体弱,而被告年轻力壮,将住房归原告所有比较适宜。考虑到被告结婚后对房屋进行过装修,原告给予被告一定补偿较为合适。又因被告婚生女年龄较小,被告无经济实力重新购房,原告同意被告继续居住在该房屋。(通讯员 江海兵)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通讯员 江海兵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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