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销毁的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

进行销毁。

进行销毁。
红网时刻常德4月13日讯(通讯员 刘宏)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4月11日,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1110台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进行集中销毁。
去年以来,石门县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依法查扣了一批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在经过3个月公示公告后,对于驾驶人或车主逾期不接受处理的1110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县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公开销毁。此次共公开销毁大中型汽车2台、小型汽车26台、三轮汽车2台、轻型货车11台、摩托车1056台及其他车辆13台。
当天,在位于石门县东城停车场的销毁现场,该大队法制股指导员李云新和工作人员对准备销毁的车辆对照名册,逐一清点,确保准确无误。核实后,工作人员在交警的监督和指挥下,对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逐辆实施破拆销毁。
此次销毁行动后,石门交警大队还将严查严处机动车无牌无证、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刘宏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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