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4月13日讯(通讯员 程文科)为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近日,常德市安委会印发了《常德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在市安委会领导下,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以巡查县乡人民政府为主,对县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巡查,目的在于督促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巡查内容: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市本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举措落地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履职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情况;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内容。巡查组人员由市安监局监察专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巡查组组长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巡查组可聘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参加并视情邀请记者、行风监督员参加,每组3-5人,市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日常工作。
据了解,《制度》的出台,是市安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制度性文件,将对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起到重要作用。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程文科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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