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11月19日讯(通讯员 李国清 刘艳)近日,常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的暂行措施》,为贯彻落实好这一举措,11月18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对文件进行了解读释疑。
2014年,我市市本级政府建设投资项目涉及变更的有184项,变更次数达2887次,资金多,规模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使得投资变更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制定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措施已是刻不容缓。今年10月27日,市政府《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变更管理的暂行措施》的通知印发,给我市市本级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变更戴上了“紧箍咒”。
此次通过的暂行措施,结合我市政府建设投资规模和数量的特点,对管理范围、内容进行了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包括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融资、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安排的城建、交通、水利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等建设项目,投资变更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方案变更、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其他变更。
据了解,暂行措施加强了源头的管控,严格实行限额设计,对初步设计概算超过批准投资估算10%的,由项目业主申请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的则按原批准限额修改设计;加强了项目设计审查,明确规定对超规模、超标准的初步设计不得审批;提高了预算编制质量,送交财政评审的项目预算,项目业主要先行审查,原则上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严格概算招标方式,明确除个别应急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受理和采用概算招标方式;同时,措施还规范了施工方案论证。
另外,对不可预见费用总额内的变更、超过不可预见费总额的变更项目及紧急事项,措施明确了按投资额实行分类审批。暂行措施还明确了办理时限和制约制度,强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可扣减相关费用或列入黑名单。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李国清 刘艳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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