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0月13日讯(通讯员 雷鹏霞)“太感谢了,感谢陈调解员尽心尽力的调解,国庆假期还麻烦您为我们的加班解决矛盾纠纷,困扰我们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0月13日,两位家长将一面印有“积极调解 构建和谐”的锦旗送到永安司法所警司联调室调解员陈爰竹手中,并连声表示感谢。
群众送上锦旗。
据了解,10月5日下午2点左右,在武陵区永安街道某小区内,当事人陈某与当事人张某各自不满十岁的小孩在小区内玩耍,将该小区里的13辆之多的汽车均予以不同程度刮花,车主与小孩家属就车辆损坏维修的费用引发争议。当天下午四点半,申请到永安警司联调室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向当事人普及《民法》中关于行为年龄以及损坏赔偿的法律条文。由于当事人陈某与当事人张某的小孩不满10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孩损坏公共财物的法律后果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其次,作为监护人,家长也没有尽好看护管教孩子的职责,于情于理都应当积极承担赔偿。但考虑到两位小孩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两位家长道歉的态度诚恳。最终两人孩子的家庭共同赔付车辆损失费为10250元,一桩损坏赔偿纠纷成功调解。
一面锦旗,彰显了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永安司法所及警司联调室工作人员将不忘初心,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雷鹏霞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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