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4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4月13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对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戴头盔、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10时许,驾驶人劳某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私自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行驶至市城区武陵大道宏大路口时,被正在这里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常德公安直属一大队二中队警员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29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8条第2款,对劳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两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元、50元合并处罚70元的处罚。
4月以来,常德交警直属一大队依法拆除并收缴摩托车电动车私装遮阳伞110多把,现场查获不戴安全头盔50多人次,教育劝导人员100多人次。摩托车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一定遏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呼吁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遵章守法,主动拆除遮阳伞具,骑乘车辆戴上安全头盔,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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