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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开出首张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绿色告知单”

图三  贴上绿色警告教育提示单.jpg

贴上绿色警告教育提示单。

红网时刻2月1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2月1日早上9时50分左右,常德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市城区武陵大道,对一台牌号为“湘A33***”的外地不熟悉路况违停违法小型汽车,贴上了交通违法警告教育“绿色告知单”,对其首次违法停车给予警告教育,这是常德公安交警支队正式启用“绿黄红”三色交通违法告知单后贴出的首张“绿色告知单”。

即日开始,常德公安交警支队对常德市城区10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不予扣分罚款的人性化执法措施正式施行。当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全面准确实施《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的十条举措》,对市城区十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以警告教育为主,不予扣分和罚款处罚。

十条举措具体内容包括:

一、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相隔一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虽处于相邻车道,但机动车在停止线以内停车让行5秒后的;三、机动车副驾驶或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四、在限速低于60公里(含)的道路,超速未达50%的;限速高于60公里的道路,超速未达10%的;五、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张贴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经查询已办理年检业务、已购买交强险的;六、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查询驾驶证、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七、早晚高峰期外,在双向四车道(含)以上的主次干道上临时停车不足3分钟的;八、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九、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法停车”的;十、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市城区包括武陵区、常德经开区、鼎城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常德高新区所辖的城市规划区;早晚高峰期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至18时30分。

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启用绿黄红三色交通违法告知单,即:

绿色告知单适用外地小型汽车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停和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给予警告教育。

黄色告知单适用于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对本地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给予警告教育。

红色告知单适用罚款的违法停车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刘小满

编辑:姜姿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21/02/01/8967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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