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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合同到期“占坑”不走 法院96小时“请君出瓮”

红网时刻12月12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魏楚瑜 曾润瑶)日前,汉寿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场长达96小时的强制执行行动,对当地一处涉案渔塘进行捕捞、清点,为申请人腾退养殖场所。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2003年3月,汉寿县某村民委员会将村集体所有的一处渔塘交由养殖户王某承包经营,双方签订了渔塘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间截至2017年3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约。但是,王某并未交还渔塘。为此,该村委会将王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返还渔塘。汉寿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限期返还渔塘。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该村委会向汉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事实上,判决生效后,这处渔塘及附属设施王某一直在使用,渔塘清场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渔塘腾空前需要打捞里面的鱼和蚌壳。并且,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属的情绪非常激动。汉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这起执行案件后,从11月初就开始制定执行方案,并耐心细致地给王某及其家人做工作,最终家属表示愿意配合执行。经过两天两夜,将渔塘内60000余个蚌壳打捞完毕。然后,执行人员排干渔塘的储水,组织人员对塘中鱼货进行捕捞、装箱过秤,最终将近40亩的渔塘腾空后交付给村委会,案件至此执结完毕。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魏楚瑜 曾润瑶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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