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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3人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常德12月11日讯(通讯员 左强 徐灏)12月9日上午8时许,常德市鼎城区某公司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利益受损群体50余人,因不满其经济损失未及时挽回,采取堵门、喊口号等极端方式集访市政府,严重扰乱办公秩序。事件发生后,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依法强力处置,现场秩序迅速恢复。

经查,黄某付系该事件的组织者,杜某、龚某珍二人系该事件的积极参与者,三人均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分别对黄某付和杜某、龚某珍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作为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应当相信、支持公安政法机关依法依程序、客观公正地侦办案件,有不同看法和合理诉求,应当依法、理性地表达。采用违法方式进行所谓的“维权”,不仅无效,而且还将付出法律代价,得不偿失。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左强 徐灏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12/11/6313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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