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7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徐睿)8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德市西洞庭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论证会。会议邀请了部分法律专家、林业专家、农业专家、环保专家,对《条例》制定中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充分论证。
湿地保护地方立法是完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解决当前湿地保护突出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6月19日至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结合自身专业、工作实践和经验,重点围绕鼎城鸟儿洲、津市毛里湖、安乡书院洲、桃源沅江、临澧道水、汉寿息风湖、澧县涔槐、石门皂市水库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能否参照适用;法规授权执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禁止性行为和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保护区范围内实行生态补偿的方案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论证,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会后,将对论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吸纳和整理,对法规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立良法、行善治,为推进常德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红网时刻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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