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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卫生健康委通报5起医疗卫生行业违法典型案件

红网时刻常德7月17日(记者 朱志姣)7月17日,记者获悉,今年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组织开展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现将今年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杜元平医师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案。2019年4月2日,根据媒体报道,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2018年9月-2019年1月,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师杜元平在开具中山中智药业集团生产的中药破壁饮片处方时,收受湖南名家医药有限公司基药事业部经理唐辉岸给予的现金回扣2次,共计350元,后已上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4月12日,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十款规定,依法对杜元平作出了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二、武陵区姜老太皮肤美容店经营者施汉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皮肤病诊疗活动案。2019年3月4日,武陵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武陵区姜老太皮肤美容店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经营者施汉平擅自开展治疗湿诊、皮肤病等疗诊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日,武陵区卫生健康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3月11日,武陵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武陵区姜老太皮肤美容店经营者施汉平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警示名单。

三、鼎城区周家店镇全顺自来水厂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等案。2019年4月3日,鼎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鼎城区周家店镇全顺自来水厂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一名直接供、管水工作人员未获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该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日,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4月19日,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对鼎城区周家店镇全顺自来水厂作出了合并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临澧县太浮镇响水村卫生室祝海滨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案。2019年3月13日,临澧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临澧县太浮镇响水村卫生室监督检查时,发现室外空地上有焚烧过的垃圾堆,里面有4具使用过的带针头的注射器,卫生室后面外墙角有2个纸箱,内装有大量使用过的输液器。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日,临澧县卫生健康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4月11日,临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对临澧县太浮镇响水村卫生室负责人祝海滨作出了警告,并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五、龙安明非医师行医案。2019年4月10日,根据群众举报,津市市卫生健康局检查发现,非医学专业人员龙安明假借常德市第五人民医院专家教授身份,携带亚健康监测评估系统和标有常德市第五人民医院字样的救护车,在津市市毛里湖镇李家铺灯塔村村部,以健康宣教为由,开展非法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当日,津市市卫生健康局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19年4月30日,津市市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对龙安明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9000元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朱志姣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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