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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幅达6.6%!常德市再次大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红网时刻常德6月26日讯(通讯员 何勇)近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降低省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5.08分/千瓦时,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4.925分/千瓦时。此次电价调整,降幅达6.6%,对降低常德市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用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作用明显。

常德市电价调整到位后的具体标准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的为0.7003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6803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的为0.6603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6403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调整后电价标准为:不满1千伏的为0.25649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23649元/千瓦时,35千伏的为0.21649元/千瓦时,110千伏的为0.19649元/千瓦时。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新工业园区、物业小区等转供电单位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最高限价标准为0.8503元/千瓦时。

本次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主要通过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50%、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降低省电网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0.5个百分点、降低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项目上网电价2分/千瓦时等措施腾出电价空间来组织实施的,对电网公司的正常经营、电力用户的正常用电保障没有影响。

据悉,4月1日,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已下调1.79分/千瓦时,本年度累计下调6.87分/千瓦时,降幅达8.93%。经测算,本次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调整后,年度可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企业用电成本8500万元。

此外,各级发改部门要求各地电力部门应广泛宣传政策,做好价格公示,按时间要求、电价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提醒广大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遇到电价纠纷,应及时咨询或拨打价格投诉热线12358进行维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何勇

编辑: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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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6/26/5614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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