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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无证饮酒驾驶电动车受到严厉处罚

图一  酒精含量测试.jpg

酒精含量测试。

图二  查获的违法车辆.jpg

查获的违法车辆。

图三  查获违法驾驶人.jpg

查获违法驾驶人。

红网时刻常德6月4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有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四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四轮电动车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殊不知,国家出台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后,电动车管理有了新的法律依据,这些电动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一旦违法同样会受到处罚。6月1日晚,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常德城区查获一起无证并饮酒后驾驶电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项中某受到严厉处罚。

当晚20时08分左右,交警直属一大队在常德城区滨湖路朝阳路路口开展酒驾醉驾违法夜查行动。一辆“宝路达”四轮电动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即要求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名叫项中某,常德市人,不仅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满身酒气。民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为45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项中某以为自己驾驶的是电动车,酒驾不会检查,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民警耐心对其进行了法制宣讲,并指出,他所驾驶的“宝路达”四轮电动车已经达到机动车标准,交警部门将对其参照机动车管理。

民警依法扣留电动车,对项中某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元并处15日内行政拘留,酒后驾驶交通违法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目前市面上出售的电动车,大部分都达到机动车标准,交通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都将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处罚、处理。因此,购买购买电动车,特别是四轮电动车时要详细了解该车辆是否在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内,不要轻信商家宣传,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小满

编辑:姚晓雅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6/04/5571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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