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常德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2元

红网时刻5月30日综合 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陈辉 曹凌云

日前,国家统计局常德调查队发布我市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状况报告。数据显示,我市城乡居民一季度收入稳步增长;其中,财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的收入构成中,增幅都是最大的。相比之下,在增收贡献率方面,城乡居民略有不同。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上年同期相当

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2元,增长8.6%,增幅比上年同期高0.6个百分点,比2018年全年高0.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明显回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6元,同比增长8.8%,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相比而言,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低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具体到4项收入,工资性收入依然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052元,增幅为8.2%,增收贡献率为52.0%。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76元,增长9.6%,增收贡献率为39.4%。

比较而言,一季度城镇居民的4项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最快。一季度,人均财产净收入705元,增长16.1%;人均转移净收入1994元,增长13.1%。而农村居民4项收入增长比较均衡,相对来说,人均财产净收入和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快。其中,人均财产净收入95元,增长17.3%;人均转移净收入1342元,增长16.0%。

增收贡献率上,一季度城镇居民增收贡献率最高的是工资性收入,而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最高的是财产性收入,达到44.4%。

诸多因素助推城乡居民一季度增收

统计分析人员认为,一季度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居民增收基础较好。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经济运行延续去年以来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居前,工业生产开局良好,投资增长稳中趋优:1至2月规模工业增长9.3%,增幅居全省第1位;投资增长13.6%,增幅居全省第3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增幅居全省第3位。

减税降费和政策增资影响明显。今年2月,是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后的首个征期,政策的落实带动城镇居民经营性净收入增长1.9%。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带动城镇居民人均个人所得税支出下降。

一季度,我市城乡就业形势平稳向好,拉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精准扶贫给农村劳动力带来大量就近就业岗位。而在职人员工资上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上调等也推动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加。

此外,今年以来,房价与房租价格上涨推高房屋出租收入。而金融市场回暖势头企稳,居民来自股票、债券、基金理财方面的投资收益增加。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谭明 陈辉 曹凌云

编辑:朱志姣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9/05/30/5544824.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头条
  • 看点
  • 时政
  • 社会
  • 区县市
  • 乡镇街道
  • 公示公告
  • 教育
  • 健康
  • 房产
  • 阅读
  • 经济
  • 融媒体
  • 重要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常德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