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8日讯(通讯员 李智勇 刘艳萍)酒后驾车被警察察觉,因害怕被检查,慌忙之中倒车与警车相撞。经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2018年7月5日20时许,邵某酒后驾驶出租车,在桃源县城工商银行前面看见着制服的警察将患精神病的王某带上警车,因与王某是朋友,便要求由自己将王某送回家,遭到警察拒绝后,便驾车尾随警车到了桃源县精神病医院门口,向警察打听将王某送到哪里,听到警察说其有酒气,害怕被检查,倒车离开时与停在后面的警车相撞,造成两车轻微损害,警察当场将邵某控制并向交警报案,交警赶到后带邵某到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邵某的血液乙醇溶度为118.6mg/100mL。经交警大队认定,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案件事实;被害人对邵丹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取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李智勇 刘艳萍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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