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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开通微粒贷及花呗提额”为由诈骗获刑

红网时刻常德10月9日讯(通讯员 李智勇 艾新华)虚构可以开通微粒贷及提高支付宝花呗信用额度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经桃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伍某曾因犯盗窃罪多次获刑。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伍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以及通过微信群发的方式,发布虚假的可开通微粒贷信息,取得他人信任后伺机诈骗钱财。2018年1月,陈某经朋友介绍添加伍某微信,1月15日至16日,伍某以帮陈某开通微粒贷收取手续费的方式,骗取陈某3900元,该款通过微信分三次500元、2500元、900元转账至伍某女朋友毛某(另案处理)的微信账户;同时,伍某又以帮陈某提高支付宝花呗信用额度为名,获取陈某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后,消费其支付宝花呗信用额度1294元。伍某通过上述手段共计骗取陈某5194元。所骗取的钱财被伍某及毛某用于日常消费及挥霍。

2017年9月21日,伍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案件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开通微粒贷及提高支付宝花呗信用额度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李智勇 艾新华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8/10/09/562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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