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红网时刻常德8月17日讯(通讯员 雷孝亮 张哲)8月16日上午,“8•5”交通肇事逃逸案受害者龚某英家属及其所属嘉宝公司工作人员怀揣感激之情来到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一面印有“心系人民办案迅速,攻坚克难尽显警威”的锦旗送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手中,感谢大队民警经过5天5夜的连续奋战快速破案,有效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追本溯源
2018年8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急促的接警铃声划破了夏日的宁静。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津市市后湖路广兴超市门前路段有一环卫工人被撞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事故现场除了在道路东侧遗留有一件反光衣外,没有任何其他痕迹和散落物。
家属嘱托
事发后伤者龚某英由于颅内出血和身体多处挫伤,已被送往津市市人民医院九楼ICU抢救,伤者上了年纪,情况万分危急。当民警赶到ICU时,伤者戴着氧气罩躺在病床上,表情痛苦。经几次询问都无法将事发过程讲清楚。病房外是心急如焚的伤者家属,我们走出病房,伤者家属一遍遍恳求民警,要我们无论如何都找到肇事嫌疑人。电梯门关上的一瞬间,家属那焦急、殷切的眼神让民警感到肩上的责任与使命。
艰难排查
逃逸事故发生后,大队领导李任斌、事故中队中队长赵勇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由于事故发生在凌晨,路面上人车稀少,事发地点也不在监控覆盖范围之内,加之肇事车辆没有留下任何碎片等有价值的线索,这给案件侦查带来了很大难度。
面对此情形,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对经过事发现场的车辆进行调查,对8月5日凌晨4时30分至5时30分该时间段内所有经过事发路段的车辆进行逐一记录并排查;另一路对伤者同事及其本人进行询问,寻找有价值的线索。通过调取卡口监控,在事发时间段内共有五辆车经过事发路段,其中包括一辆电动三轮车。经过查阅四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民警电话对车辆注册登记人进行询问。或许出于自身利益的顾虑担心惹上麻烦,或许不想被打扰,三辆机动车所有人说法均不一致,只剩最后一辆小车了,如果还没有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案情将陷入僵局。
柳暗花明
一面是扑朔迷离的案情,一面是伤者家属的嘱托,不能因为调查的阻力而放弃。民警通过对最后一辆小车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这辆小车所有人徐某军的驾驶证信息,准驾车型为“D”,一个不具备小车驾驶资格的人会驾驶小车上道路行驶的情况极其罕见,但也不能排除。怀着一查到底的态度民警联系上了车主。接通电话,在民警表明身份后,对方开始急促不安,说话也似乎乱了方寸,并主动要求来事故中队说明情况。在民警准备挂断电话时,电话那头传来声音:“这小子又不晓得在哪里闯祸了!”,终于,一条重要线索浮出水面。
原来这辆车一直是老徐的儿子徐某安在用,老徐是担心自己不懂事的孩子会偷偷将车卖掉,所以才写上自己的名字。但当民警问起事发当天徐某安去了哪里时,对方却说不知道徐某安当天的去向,儿子的手机也坏了。对方表情逐渐的紧张起来,眼神开始游离,嘴里也支支吾吾。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让徐某军现回家想办法联系儿子,并告知其一有儿子消息就马上与我们联系。过了很久,办公室电话响起,是老徐打来的,本以为对方会借口搪塞,但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刚一接通电话,就急忙询问:“伤者是住在人民医院哪里啊?”就这样,我们初步确定徐某军儿子徐某安有重大嫌疑。
耐心规劝
民警将掌握的线索立即向队领导汇报。2018年8月10日下午,中队长赵勇亲自带领中队民警前往徐某安的家中调查。在社区同志的配合下,民警找到了徐某安的家,但家里只有徐某安的父母。也许是父亲的爱子本能,看到民警找上了门,老徐也不再掩饰儿子肇事逃逸一事。但始终不肯告诉我们徐某安的去向和联系方式,态度也比较沉默。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侦查能力的赵勇通过和老徐的一番交谈发现,徐某安妻子即将临盆,二老也都没有工作,家庭条件并不好。赵勇找到突破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边向徐家人讲明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一边又出于对徐某安家庭的考虑,希望徐某安主动来事故中队投案自首。在民警恩威并用的心理攻势下,老徐终于答应去找儿子徐某安,无论怎样都带他来自首。2018年8月10日晚,徐某安到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自首,至此,津市市“8.5”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成功告破。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雷孝亮 张哲
编辑:胡金贵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