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8月14日讯(通讯员 廖志勇)8月13日,常德市征兵办廉洁征兵工作会议在常德军分区召开。会上给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应征青年家长等7名同志颁发廉洁征兵监督员聘用书。
会上,学习了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和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的通知》、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纪委《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度廉洁征兵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预防和纠治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的通知》。
同时,就廉洁征兵工作作具体安排,严格落实建立廉洁征兵“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建立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严格落实军委国防动员部征兵工作“十不准”。
会上还宣读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户每年15000元。严格落实对拒服兵役人员的惩戒措施,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或者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扰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为确保征兵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廉洁,市征兵办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市本级廉洁征兵监督员电话号码,请广大市民、应征青年及家长对征兵工作予以监督。市廉洁征兵监督员: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刘高(0736)7260739、市政协法群民宗委兼职副主任杨挥钧1397364690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宏泉(0736)7718161、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副书记舒汉初(0736)7958063、市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周三保(0736)7251165、应征青年家长周景君18908413327、应征青年家长李淑换15973689068。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廖志勇
编辑: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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